第一百六十四章

玉容歌跟安宁这次的会面结果就是,安宁借口出去散心躲开了玉容歌。没错,这次散心不是什么事先安排好的剧情需求了,而是她的心情真的有些乱糟糟的,需要出去冷静冷静了。

安宁去的地方也不远,就在京郊的一处农庄,这个地方是她来了京城之后让底下的人买下来的,目的就是种植一些蔬菜瓜果,只提供给她临竹院用的。

毕竟,尚书府里的水太深,她不敢相信那些食材有没有被人动过手脚,所以宁愿就花费点功夫,自个儿找个农庄种植,自个儿派人运送,如此,倒是可以省却很多时间跟精力去对付有问题的食材。

当然,这处农庄她倒是没有跟飘香苑,回春堂,悠然山庄这样需要避人耳目,她这处农庄倒是大大方方地挂了牌,名字俗气得很,就叫果蔬庄园。

那农庄的管事看到安宁一个人来这里,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带着,倒是有些奇怪,不过主子的事情她也不好随意乱打听,因而按下好奇之心,上前向安宁请安来着。

“老奴拜见四小姐。”

“不用多礼了,起来吧。本小姐来这里,就是出来走动走动,顺便看一看农庄的收成如何,所以我会在这里呆上个五六天吧。在这五六天里,本小姐没吩咐你做什么,那你平日里是做什么的那就做什么,不必因为本小姐的到来而搁置了事情。至于本小姐自个儿,会四处看一看这里的风景,你也无需陪着,就这样了,你下去吧。”安宁简单地说明了一下她的来意,又吩咐了一些事情。

“还有,将我的房间整理一下。”

“是,四小姐。”管事的记下了,接着又想起了什么,便开口问了问。“那不知道小姐午饭想要吃点什么,这庄子离采买的地方有些远,若是要吃新鲜的好鱼好肉的,可得早点去买,这个点,老奴看着要不要派人到山头上去猎些野物回来呢,那味道可不错,不知道小姐喜欢不喜欢”

“野物你是说这庄子上的山林里还有野物”安宁听这个,倒是来了兴趣。

那管事的是个极有眼色的,先前见主子闷闷不乐,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,如今倒是有了兴致,那她可得伺候好了,说不定啊,这领赏的机会就到了。

她可是听说了,这位主子啊,可是赏罚分明的主,只要事情办得漂亮了,那出手是绝对大方,一次赏赐指不定就够她吃三年的了。

所以啊,如今来了机会,你说管事能不抓住吗,她自然迎合主子的喜好,赶紧回道:“是啊,四小姐,这庄子边上的几座山头都是有野物的,平常老奴家的那位有时候得了空闲也会上上山,找找野物,一般都能猎到野兔山鸡什么的,运气好的时候,可是猎到过二百多斤重的野猪呢。”

“这么听起来倒觉得挺有趣的。也好,本小姐正巧没见过这些,倒是正好亲自去瞧一瞧。这样吧,你告诉本小姐这山里头住着的猎户有哪几家,到时候本小姐跟着猎户进山去瞧个新鲜。”她来京城几乎都没有出手的机会,说实话,她手脚早就有些痒痒的了,如此,倒是可以用猎物来练练她的身手,试一试她最近这段日子可以武功退步了没有。

想到这儿,她身体内的热血因子就沸腾不已。

那管事的呢,一听安宁要亲自进山去看猎户打猎,倒是连连摇头了。“小姐,你这样的身份哪能进山呢,这山里头毕竟还是很危险的,依老奴看,小姐你还是乖乖地呆在庄子里,或者就在庄子边上随意走走,还是别进山了。”这管事的也是考虑安宁的安危,自是不敢让安宁冒险进山。

可安宁呢,笑了笑。“你放心,本小姐不会有事的,你给我找个好的猎手就行了,我就在后头跟着,一有危险我肯定马上跑了,哪能站在那里等猎物朝我扑过来啊。”其实连猎手都不需要给她找,她一个人就能进山。

可是她若不这么说的话,倒是怕引起管事的怀疑,因而安宁才找了这么一个借口,至于到时候出了管事的视线,进了山,她才不会去找什么猎户来带她呢,带着猎户行事,反而对她而言,是个碍手碍脚的事情,到时候她武功施展不开,岂非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一次机会,因而,她是绝不会给自己找个麻烦一起进山的。

那管事的呢,听到安宁这么说,虽然觉得不会出现什么问题,可安宁不是庄子上的农家姑娘,她可是千金大小姐啊,还是未来的镇南王妃,她要是万一真的出了点什么岔子的话,她跟这庄子上的三十几口人还有活命的机会吗

所以就算为了她自个儿的身家性命考虑,管事的也得阻止安宁这个危险的想法才行啊。“可是小姐,小姐这还是算了吧,你要是真的想看的话,那等会老奴派人让猎户猎活物回来,然后小姐你在庄子里等着,到时候还是照样能够看个新鲜的。”这会儿的她,可是压根不想着领赏机会了,反倒是懊悔提了这么一个愚蠢的点子,让自个儿陷入了为难之境。

安宁呢,听管事的这么说,自是不可能会答应的。

“管事的,这等猎户猎回来了看,那还有什么意思啊。不行,我得亲自进山去看。管事的,你就不要劝我了,还是赶紧告诉我哪里有好的猎户,那猎户叫什么名字,由好猎户带着我上山,自是不会出事的,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。”

那管事的见安宁心意已决,不是她能够劝得动,无奈之下,只好告诉安宁,这庄子边上有个桃花村的,桃花村里有姓萧的一户人家,那家当家的男人是这方圆百里最好的猎户,很出名的。

安宁得了这个答案,便站起身来,拍了拍手道:“行,我知道了。你就下去替我整理好房间,午饭我就不打算回来吃了,天黑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的,到时候你们啊就等着我带着野物来犒劳你们。当然,你给本小姐找了这么一个好乐子,本小姐得好好地赏你。”说着,安宁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了一个十两银子的银锭子,放在了桌面上。

“喏,这银子就是赏你的,你可以去买点好酒,算是本小姐请你喝的。本小姐走了,记住,天黑之前不要派人出来找我,否则的话,打扰了本小姐的兴致,到时候可别怪本小姐翻脸不认人啊。”给了甜枣又加了大棒威胁,安宁震慑了管事一番便离开了果蔬庄园。

当然,去之前,她带了一把锋利的匕首,带了一些防备蛇鼠虫蚁的药粉,还有一些野外生存必备的用具。

准备好之后,她便直接去了庄子上的山头,而根本未曾踏入桃花村半步。

因为此时的她,对好猎手没什么需求,哪怕那个姓萧的确实有本事,可对安宁来说,只是碍事的,没有半点用处。

你还别说,这人一进了山,闻着山上新鲜的空气,看着遍地山野盛开的野花,还有那些丛林里偶尔飞窜过去的野兔,山鸡什么的,感觉压抑着的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,整个人都会轻松了好多。

当然,看到这些奔跑中的猎物,安宁前世的嗜血因子此时早已沸腾到顶,她根本没用所谓猎人必用的弓箭来猎杀猎物,而是拿着锋利的匕首,直接准备徒手对付猎物。

这会儿的她,要试试她的跑速,她的手速,还有她刺杀猎物的精准程度。如此,用徒手猎杀猎物的方式最能试验她真正的实力了。

不过,她这种猎杀猎物的方式,自然比用弓箭要慢得多,因为一旦看准一个猎物,她必须全力追击那个猎物,老实说,这徒手猎杀可比弓箭要难得多了,这不单单看她的轻功如何,还得看她有没有这个体力。

好在她的各项指标都没有退步,因而追击起来的时候,那速度就跟一阵风吹过一样,当猎物感应到身后危险开始慌乱逃跑的时候,安宁的匕首已经刺了过来,一刀见血封喉,毫不手软,一击必中,没有生还的机会。

安宁看到手中染血的猎物,身体内的血液瞬间沸腾,这种感觉好久都没有过了,真是令人痛快,似将回到尚书府以来这段日子里所有不快不爽的情绪,顿时都散到烟消云外去了。

看着手中的猎物,她满意地笑了笑,想来她没退步,身手跟过往一样,是达标的。想着,她随意地用匕首砍了一根藤条下来,将刚刚猎到的野兔给绑了起来,挂在边上的大树上,并做了记号。

接着,她开始她第二次的猎捕。

她今个儿的运气似乎不错,接二连三地都碰到了猎物出没,不是野兔在蹦跳着,就有山鸡在出来寻食,还有肥肥的野獾。

很快,就算她徒手猎杀,到了晌午,她也已经猎了不少的野物了。

有三只野兔,三只山鸡,一只野獾,这样的成果对于一个好猎户而言,一天下来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收获了。所以,到了饭点的时候,安宁便捡了山上一些干燥的柴,架起来开始烧烤她的野物了。r11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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